近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这是中国首次以规章形式,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制度保障。《办法》第三章对工作任务分配规则、报酬规则、工作时间规则、考核评价规则等做了详细规定,同时规定企业制定算法应当坚持以人为本、公平正义、安全可控的价值导向,不得将显著异常数据、违规行为数据应用于普遍考核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表示,《办法》的出台符合中国现实国情,夯实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的底线。(孙恒业 北京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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